性质: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是经中共上海市委批准成立的公募基金会。成立于1984年12月,原始基金数额3000万元。现有净资产三亿七千三百万元人民币,基金通过银行增值。
宗旨:
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老龄事业,帮助困难老人。
业务主管单位:
上海市民政局
登记机关:
上海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业务范围:
1.开展尊老敬老的宣传教育,动员各界关心和爱护老年人,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资助、举办老年福利事业和其他帮困助老事业;
3.募集、管理和使用资金;
4.开展与海外侨胞、港澳同胞、国际友好团体和友好人士的友好往来。
财税优惠政策:
2007年8月在全市基金会组织中率先完成税务登记,本会接受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得到国税所认定(详见沪国税所[2009]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