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2024年04月2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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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0-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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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慈善组织,市红十字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切实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审计局联合制订《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民政局  上海市审计局

                                  2020年2月24日

 

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审计署《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监督工作的通知》精神,就本市疫情防控期间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开展募捐活动,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制订本办法。

一、建立慈善捐赠统筹机制。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内建立专门的慈善捐赠统筹机制(以下简称市统筹机制),设在地区组,由市民政局、市审计局以及有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等参加。

二、规范公开募捐。慈善组织、市红十字会面向社会开展募捐活动必须具备公开募捐资格,应当在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十日前将募捐方案报送民政部门备案;通过互联网开展公开募捐活动的,还应当在民政部指定的互联网公开募捐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募捐活动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摊派或变相摊派。

三、规范使用捐赠款物。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严格内部理事会和监事会决策程序,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的实际需要,充分尊重和体现捐赠人的意愿,并由专业部门、专人管理,建立专项账册,做到及时登账,及时分类,及时拨付,确保账实相符,捐赠人意愿实现。捐赠款物分配应合法合规,防止侵占、挪用、滞留。除定向捐赠外,非定向捐赠款物可由市统筹机制根据实际需求合理制定方案,以项目化方式由接受捐赠的有关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执行。项目应聚焦采购防控物资、支持一线防控工作、慰问一线防控人员,原则上不得用于机关公职人员。不允许捐赠人以定向捐赠的名义指定其利害关系人作为受益人。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加快工作节奏,与疫情防控定点诊疗医院等接收单位有效对接,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第一时间将捐赠款物送到疫情防控工作一线,防止捐赠款物积压。统筹机制要主动发布需求,引导慈善组织、红十字会按照疫情防控的需要使用捐赠款物。民政部门应加大对违法违规开展募捐活动的查处力度,并向社会公布执法举报电话:962200。

四、强化信息公开。慈善组织、红十字会要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按时向市民政局上报日报表和周报表,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收分配情况,特别是重点疫情防控物资的接收分配明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市民政局要及时汇总捐赠数据,及时向社会公开。

五、加强审计监督。审计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捐赠款物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的审计监督,确保捐赠款物规范管理,及时、有效用于疫情防控工作。各慈善组织、红十字会和款物使用相关单位应主动接受审计机关的监督检查。

附件:《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统筹机制操作方案》

 

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统筹机制操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依法规范捐赠、受赠行为,确保受赠财物全部及时用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慈善捐赠款物的分配、管理使用和监督的工作要求,结合细化落实《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慈善捐赠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框架

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内建立专门的慈善捐赠统筹机制,设在地区组,设立慈善捐赠统筹工作小组,由市民政局朱勤皓局长牵头,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和市审计局副局长徐伟具体负责,成员由市民政局、市审计局以及有关慈善组织、市红十字会等组成。统筹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成员由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处长马国平、市审计局社会保障审计处处长黄蕾、市慈善基金会副秘书长赵小丹、市红十字会二级巡视员滕桂香等参加。

二、工作职责

统筹工作小组在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市慈善捐赠款物的统筹协调、供需对接、有效分配管理使用和审计监督,确保慈善捐赠款物及时到位,发挥最大的防控效用。

工作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全市捐赠款物的供需对接(主要是对非定向)、数据汇总、信息公示、政策解答和疑难问题的协调处理,以及审计工作推进。

各慈善组织、市红十字会作为慈善捐赠接收、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及时上报供需信息,积极认领统筹工作小组引导的项目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捐赠款物接收、捐赠票据开具、收支账务处理、统计上报、信息公开等基础工作,并主动接受审计监督。

三、工作流程

1.工作小组根据本市疫情防控实际情况,摸排防控需求,设计项目方案,按一定程序审定后发布项目,并组织慈善组织对接。

2.慈善组织认领后,按项目方案组织实施,加快工作节奏,做到“快进快出、物走账清”。

3.慈善组织和款物使用相关单位作为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财务核算、具体款物使用情况信息公开。

4.工作小组负责各项捐赠款物使用信息汇总和公开,并适时组织开展审计监督。

四、工作流程图

(摘自2020年2月25日上海民政“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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