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市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2021年3月20日起正式施行。条例共十五章110条,内容涵盖了居家、社区、机构等养老服务形态,是引领本市养老服务发展的基本法,长期照护、异地养老、数字鸿沟等内容成为此次立法的亮点。
全国首创“长期照护保障”专章
上海是全国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且老龄化程度最深的城市,截至2019年底,本市户籍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为518.12万人,其中80岁及以上的高龄老人近82万人。深度人口老龄化的压力之下,失能失智老年人群的照护矛盾随之而来。
对此,条例设立了“长期照护保障”专章,这在国内同类立法中为首例,也是本次立法的亮点之一。专章明确了老年照护需求评估、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基本制度内涵及要求,全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上海特点的长期照护保障体系。
市民政局副局长蒋蕊表示,相关规定主要聚焦长期失能(含失智)老年人群体的刚性需求,通过制度性安排,为他们持续享受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提供保障。
近年来,上海已经在长期照护方面进行了一些探索。据介绍,自2004年开始,上海开始实施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主要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由政府为其提供一定的补贴;自2017年开始,又开展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试点,从最初试点的3个区到全市全面推开,目前覆盖的人群已达到40多万,并正在继续深化试点。
此外,条例还特别针对本市日益凸显的认知障碍照护矛盾,提出了相关发展要求,包括发展专门收住失智老年人的服务机构或在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置专区,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建设,做好普及教育,加强认知障碍的早筛查、早预防、早干预等。截至目前,全市已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4999张,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街镇达到77个。
按下区域养老一体化“加速键”
由于交通便利、环境舒适、性价比高等原因,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上海老人选择赴长三角周边城市异地养老。记者注意到,条例首次将“区域养老一体化发展”写入了法规。条例明确,上海基于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战略,按照资源互补、信息互通、市场共享、协同发展的原则,推进区域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
目前,长三角已有一批城市实施“异地门诊就医直接结算”,但是养老补贴等政策并未实现异地打通。对此,条例明确,本市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合作与发展,建立健全政府间合作机制,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推动本市老年人异地享受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养老服务补贴等待遇,方便老年人异地养老。
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处长陈跃斌介绍,目前,长三角地区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4676.89万,老龄化率为21.75%。近年来,三省一市民政部门会同各区、各地政府部门,形成高度共识,按下区域养老一体化“加速键”。2020年10月,首批长三角异地养老机构名单在上海发布,共有20个城市、57家机构的25698张床位跨区域开放,所有机构的基本信息和服务信息均向公众公开,为老年人异地养老提供新选择。
“此次条例的总则、服务协调发展、养老产业促进三个章节中均明确了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发展要求,为区域养老合作提供了法治保障。”陈跃斌说,下一步,将聚焦养老服务相关标准的互认互通、养老服务相关待遇政策的异地享受、养老服务监督管理的协同合作,以及养老产业的发展等方向,进一步深化长三角养老服务一体化。
明确为老年人办事提供便利
近年来,随着社会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医院预约挂号、地铁刷卡进站、超市扫码支付等场景,都离不开智能手机,电子便利的另一面,却是不少老年人等弱势群体寸步难行的电子障碍。
对此,条例明确,本市为老年人交通出行、就医、办事等提供便利;为老年人提供公共服务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的习惯,保留并完善传统服务方式。
具体来说,各级行政管理部门、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和企业,在为老年人提供公共信息服务时,应当符合无障碍环境建设标准,满足无障碍信息传播与交流的需求,推广应用符合老年人需求特点的智能信息服务。
为了让更多老年人成功跨越“数字鸿沟”,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积极开展“长者智能技术运用能力提升行动”,聚焦涉及老年人生活、办事的高频事项,通过开展智能手机应用培训和帮办服务,帮助老年人提升运用智能技术的水平,主要包括就医、出行、亮码、扫码、缴费、购物、文娱、安全等应用场景。据悉,此项工作今年被首次列入政府实事项目,目标为100万人次,今后将常态化开展。
科技是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有力“助推器”。此前,市民政局联合市经济信息化委公布了首批12个智慧养老应用场景。蒋蕊表示,今后,市民政局还将陆续发布新的需求清单,希望通过场景引导,让科技赋能养老。
(摘编自2021年3月21日《解放日报》 见习记者顾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