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3日 星期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创建文明单位基本方针: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上海城市精神: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办会宗旨: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工作方针:创新公益、重心下移、规范运作、行业拓展。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文明创建目标:2017—2018市级机关文明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服务承诺:爱老敬老,急难帮困,促进健康,传送文化。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团队精神:热爱公益,关爱老人,文明服务,诚信敬业。 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敬老传统。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新时代,共享未来(New Era,Shared Future);和平合作 开放包容 互学互鉴 互利共赢; 养老康复 学习借鉴 助力进博 服务保障。
首页
|
基金会
|
本会近况
|
基金募集
|
公益项目
|
各区动态
|
智慧学堂
|
敬老风采
基金会简介
代表处简介
基金会章程
组织机构
理事名单
政策法规
大事纪实
荣誉成果
本会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捐赠指南
政策办法
我要捐赠
企业捐赠
个人捐赠
募集汇总
申请流程
助老帮困类
健康促进类
精神文化类
浦东新区
黄浦区
静安区
徐汇区
长宁区
普陀区
虹口区
杨浦区
宝山区
闵行区
嘉定区
金山区
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区
孝亲故事
志愿活动
银龄园地
涉老法规
首页
>
敬老风采
>
银龄园地
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发文:党员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不得“站台”非法社会组织
2021-03-23
字体:
大
中
|
阅读:84
|
民政部2021年3月22日发布消息,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发布通知,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通知首先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提出要求,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有关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通知同时要求,党员干部(含离退休干部)要依法依规参加各类社会组织活动,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开展的一切活动,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针对新闻媒体,通知要求,各级新闻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
针对互联网企业和金融机构,通知要求各互联网企业要强化旗下平台管理,加强用户真实身份信息核验,强化平台信息发布的审核与管理,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线上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客户身份的识别、本外币账户管理和交易记录的保存。对于列入民政部门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的,不得为其提供开设银行账户等金融服务。
(摘编自2021年3月23日《解放日报》 新华社北京3月22日电 记者孙少龙)
联系方式
|
我有话说
沪ICP备07510649号
|
沪公网安备案号31010102006172
021-62994399、62255578
主办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