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慈善事业重要指示 努力推动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业务知识专题培训”在崇明花博酒店举行。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副理事长朱达、王隔香,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萍,副理事长汤慧,副理事长兼副秘书长李佳玉参加。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法律咨询服务志愿团席建声、钱锡青、王逸寒、卞爱生、郭伟等和各区代表处、行业工作站共60余人参加专题培训。孙萍主持。
孙萍在主持开班仪式时说,这次培训,初心就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慈善事业重要指示,并根据市民政局“自查整改”内容和新颁布的《慈善法》,法律顾问团集体备课、精心准备,为今天的培训倾注了大量的心血。希望大家能够认真听课,把这次培训学习作为提升自身业务素养的契机和动力,引领推动慈善事业。
朱达做了开班动员。他说,慈善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在当前老龄化日益严重的时代,为老公益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它不仅关乎于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更是一个国家文明程度和社会责任的体现。朱达说,根据民政部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和市民政局发出的《关于开展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自查的通知》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慈善组织行为,加强慈善领域行风建设,营造慈善事业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我们特意组织开办为期三天的培训班。并就这次培训班提出三点想法:一是认清依法慈善的重要意义,增强培训讯息的自觉性,二是结合为老公益实际,提高培训学习的针对性,三是提升自我学习能力,增强培训学习的实效性。
最后,朱达结合“自查整改”内容,结合市会在项目管理、基金募集、基层服务和宣传活动方面的工作,提出几个题目供大家在接下来的培训中进行思考。
普陀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席建声代表法律咨询服务志愿团在讲话中表示,法律志愿团在老年基金会的领导下,在各位同仁的支持下,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基金会在资金管理、捐赠协议、项目实施和采购比价以及其他涉及法律法规方面提供法律建议。席建声说,随着新慈善法的颁布以及民政局“自查整改”要求,法律志愿团对这次培训非常重视,根据基金会的工作实际,设计了这次培训的课件,同时希望通过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大家依法治会、依法慈善的意识,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提升基金会的公信力。
静安区人民法院原副院长王逸寒围绕“助老慈善活动需要关注的风险隐患”,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向与会同志作了认真讲授。
结合专家授课,培训学习组织了互动交流,杨浦区代表处、虹口区代表处、宝山区代表处和浦东新区代表处结合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争先恐后地发言,面对面地提出问题,请教专家。法律专家们对提问一一作了解答。
最后,孙萍就基金会近期的主要工作作了部署,一是希望各区代表处对标、对表年初计划,看落实情况;二是“今冬明春”帮困工作是基金会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各项准备工作已经陆续完成;中微帮困项目资金已经到位,请各区代表处、行业工作站做好准备;我们希望爱心企业的年轻的团队参与帮困慰问工作;三是“蓝天下的至爱”——温暖送三岛活动马上启动,在此感谢长宁区代表处给这次活动提供物资;四是“腊八粥”参照去年方案落实。
孙萍最后说,40周年系列活动基本告一段落,《阳光下的温暖》、《大道 岁月 传承》和《白皮书》已经完成并交付印制。网上募集在大家的努力下,10个项目先后上线,其中松江、浦东代表处在短时间内完成募集目标,接下来希望各代表处发动、宣传、传播,形成人人可慈善、处处可慈善的氛围,争取每个区都有项目线上公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