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创建文明单位基本方针: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上海城市精神: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办会宗旨: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工作方针:创新公益、重心下移、规范运作、行业拓展。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文明创建目标:2017—2018市级机关文明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服务承诺:爱老敬老,急难帮困,促进健康,传送文化。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团队精神:热爱公益,关爱老人,文明服务,诚信敬业。 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敬老传统。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新时代,共享未来(New Era,Shared Future);和平合作 开放包容 互学互鉴 互利共赢; 养老康复 学习借鉴 助力进博 服务保障。
基金会简介 代表处简介 基金会章程 组织机构 理事名单 政策法规 大事纪实 荣誉成果
本会动态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资料下载
捐赠指南 政策办法 我要捐赠 企业捐赠 个人捐赠 募集汇总
申请流程 助老帮困类 健康促进类 精神文化类
浦东新区 黄浦区 静安区 徐汇区 长宁区 普陀区 虹口区 杨浦区 宝山区 闵行区 嘉定区 金山区 松江区 青浦区 奉贤区 崇明区
孝亲故事 志愿活动 银龄园地 涉老法规
黄浦区代表处完善资助社会助老公益项目管理办法
2020-08-16
字体: | 阅读:155|

2020年8月4日,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黄浦区代表处召开各助老公益项目承办单位负责人、各街道专职老龄干部参加的为老服务公益项目专项审计和总结部署会,结合新修订的资助社会助老公益项目管理办法,对做好2020年为老服务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根据此次为老服务公益项目专项审计情况和有关单位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市老年基金会黄浦区代表处及时修订了资助社会助老公益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助老公益项目经费中的管理费最多不超过区代表处资助金额的5%,且其使用必须与项目推进落实密切相关。项目经费如有结余,并在新年度继续执行这一项目,区代表处将在新资助的同一项目经费中作相应核减。项目经费支出时,涉及专家咨询费、劳务费等任何费用一律经过银行转账,不得以手写手签收据的形式现金支付,以进一步规范助老公益项目的管理,让有限的资金发挥为老服务更大的效益。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黄浦区代表处供稿)

联系方式 | 我有话说

沪ICP备07510649号
|
沪公网安备案号31010102006172
021-62994399、62255578
主办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