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象】本市户籍低保、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岁的老年人。
【内容】
对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适当补助。其中:低保人员全额补助;低收入家庭中年满60岁老年人,经经济状况认定,实行差额补助,个人每年只需缴纳120元。
【获取渠道】可就近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咨询。
(摘自2018年5月10日《上海老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