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创建文明单位基本方针: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上海城市精神: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办会宗旨: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工作方针:创新公益、重心下移、规范运作、行业拓展。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文明创建目标:2017—2018市级机关文明单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服务承诺:爱老敬老,急难帮困,促进健康,传送文化。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团队精神:热爱公益,关爱老人,文明服务,诚信敬业。 学雷锋精神,展志愿风采。弘扬雷锋精神,传承敬老传统。岗位学雷锋,争做好员工。新时代,共享未来(New Era,Shared Future);和平合作 开放包容 互学互鉴 互利共赢; 养老康复 学习借鉴 助力进博 服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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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代表处简介
2020-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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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长宁区代表处(前身是上海市长宁区老年基金会、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长宁区办事处、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长宁区分会,以下简称长宁区代表处)成立于1987年5月26日,系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的分支机构。
    长宁区代表处成立20多年来,围绕“爱老、敬老、扶老、济老”的工作方针,遵循“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的办会宗旨,积极募集基金,实施公益助老,协助政府发展各项老龄事业。
    长宁区代表处业务范围:面向社会募集资金,并根据捐赠者的意愿,积极为区域内老年人提供各项敬老、助老、济老公益服务。
    长宁区代表处工作特色:以弘扬孝亲敬老传统美德为中心、以社区老人需求为导向、以向困难老人雪中送炭为重点,按照不同需求设计不同项目,确保公益为老、助老做到广覆盖、重实效。
    长宁区代表处基金来源:接受货币、实物等形式捐助;接受政府、社会各界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热心人士的捐助;基金增值及其它合法收入;同时按照《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章程》的规定,严格基金募集、管理和使用,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长宁区代表处设会长1名、副会长8名(其中1名兼秘书长);副秘书长1名;下设办公室,配备主任1名、项目主管2名、财务人员2名。长宁区分会由16个成员单位组成,其中6个为副会长单位。
    长宁区代表处办公地址:上海市长宁区水城路689号510室
    联系电话:62292994 传真:62744726 邮 编:200336
    账户名: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长宁区代表处;
    开户行:上海银行长宁支行;
    银行帐号:316463-00008038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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