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深化医改,增强职工基本医保互助共济保障功能,将更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会议提出逐步将部分对健康损害大、费用负担重的门诊慢特病和多发病、常见病普通门诊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从50%起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此外,会议明确将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在职职工个人缴费仍计入本人个人账户,单位缴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由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划入额度逐步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此项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左右。
在改进个人账户计入办法的同时,会议提出要拓宽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允许家庭成员共济,可用于支付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和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费用,探索用于家属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等个人缴费。
国家医保局表示,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重大改革,通过调整基金结构放大保障效能,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让更多职工受益。并要同步推进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和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两项工作,统筹联动、平稳过渡,确保群众受益。
(摘自2021年4月10日《新民晚报》 新华社北京4月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