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下午,由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静安区代表处资助的静安区老年法律维权援助站项目,在共和新路街道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101室开展“套餐式”培训,对“民法典时代常见民事纠纷”及正当防卫如何适用《第二十条》法条等法律知识进行宣讲、解释,并与项目志愿者交流分享。此次培训由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官韩麒琦、张豪炯主讲,各街镇项目志愿者、居委会干部 20余人参加,切实推动了《民法典》的学习、宣传、实践,让《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韩检察官首先从《民法典》简介与意义讲起,结合新旧法条对比,突出宣讲《民法典》中具有时代特点和反映人民意愿的新规定,辅以百姓生活中常见的案例,“健康权纠纷”(行人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房屋所有权确认纠纷”(赠与、遗赠、遗嘱的区别)、“民间借贷纠纷”(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由浅入深地进行剖析,系统地介绍了《民法典》第五编婚姻家庭、第六编继承、第七编侵权责任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民法典》法律知识及注意事项,生动的为项目志愿者和居委会干部开展了一场普法教育。
在宣讲正当防卫如何适用《第二十条》法条解析中,张检察官通过“案件纪实”视频播放,看“正当防卫”司法实践中的适用困境及原因、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纠偏等,对正当防卫法条及成立条件进行了详细剖析。张检察官说:“每一个案件要充分听取被害人的陈述,尽可能还原案件的客观真实,还要通过公开听证会、征询意见等形式吸收人民群众代表和非法律职业者凭借朴素正义观给出的意见,不断矫正自我的偏差,这样才能让司法案件妥善办理,与人民群众对真善美的追求同频共振,真正做到让公平正义以法律形式得以实现。”
通过此次培训,提高了项目志愿者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了大家运用《民法典》服务社区居民、化解矛盾纠纷、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静安区代表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