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1984年12月,是从事非营利性活动的公益慈善组织。原始基金总值3000万元人民币,现有净资产总值4.15亿元人民币。
理事会为决策机构,设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上海市总工会原主席莫负春担任理事长。理事会下设若干工作委员会,即基金募集委员会、项目管理委员会、宣传活动委员会、基层服务委员会、法务工作委员会等,各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理事会另设监事会,负责监督、检查基金运作、会务管理;下设办公室,负责基金会日常事务;下辖16个区代表处、11个行业工作站、22个专项基金。
本会宗旨: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资助老龄事业,帮助困难老人。
本会方针:拾遗补缺,聚焦重点,直接受益。
本会职责:募集、管理和使用资金,资助老年公益事业和困难老人;开展敬老爱老宣传教育活动,争取社会各界对老年公益事业的关心、支持;开展与海外、境外友好团体、友好人士的交往,拓宽老年公益事业合作渠道。
本会先后获得“全国先进社会组织 ”“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全国老龄系统先进集体 ”“全国敬老志愿服务模范单位 ”“上海慈善奖 ”“上海市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等荣誉称号;2020年9月被评为上海品牌社会组织,2025年12月再次被评为5A级社会组织。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广中西路355号2501室
联系电话:62994399 邮编:20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