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上海市老年基金会法律咨询服务志愿团(以下简称志愿团)举行交流座谈会,市老年基金会副理事长徐文雄,市老年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萍,市老年基金会副理事长曲军和办公室主任周伟等办公室有关人员岀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海棠,志愿团团长、普陀区人民法院原院长席建声等志愿团成员参加。
孙萍主持会议并介绍了志愿团组建以来开展的工作。孙萍说,志愿团组建以来组织了6次集中活动,对涉及老基会工作的12件事项从合法合规角度作了沟通和指导,并出具了5份书面法律意见书,对我们增强法制观念、规范基金会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一是思想上的促进,增强了基金会同仁依法慈善、依法办会的自觉性;二是机制上的完善,使合同、协议和文本内容、条款更趋规范、更加完善;三是方法上的务实,坚持以事论法,组织微型普法,增强了基金会同仁法律知识。
席建声代表志愿团成员通报了法律咨询服务工作,并对老年基金会进一步规范合同、协议和文本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
张海棠在讲话中说,老年基金会工作涉及法律、法规的方方面面。组建志愿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是为老年公益事业拾遗补缺、添砖加瓦。事先预防比事后补救更加重要,便于我们把风险掌握在可控范围内,便于为老基会工作更好地保驾护航。
徐文雄在讲话中说,志愿团成立时间不长,但已经做了大量工作,要向志愿团全体同志表示敬意和感谢!徐文雄提出,老年基金会要以今天的交流座谈会为契机,坚持牢固树立依法慈善,依法办事的观念,积极做好对外协议、合同和文本的再梳理,再规范,再完善,切实做好事先规范,事中监督和事后评估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