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监事会2016年度
监督检查报告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理事会: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会章程的规定,本会监事会在2016年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责,对本会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等工作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监事会认为:
1、基金会2016年度对基金的募集、管理、使用以及资金的运作,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损害基金会利益的事项。
2、基金会2016年度基金总收入12,363万元,募集过程符合章程的有关规定。
3、基金会2016年度基金业务活动支出12,955万元,达到国务院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要求的当年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总收入70%的规定。
4、基金会聘请的上海宏华会计师事务所对上海市老年基金会2016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认为上海老年基金会财务报表已按照民间组织会计制度规定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基金会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
基金会2016年内部制度和流程管理的健全和完善方面取得了重要进步,基金会市会及各分会已在采用统一的网络版财务软件,在实现财务核算一体化,全面监控各分会的运营情况的基础上,加强了对于各分会业务活动的主动管控。业务成本按照项目发生制原则进行核算,加强财务部与业务部门间的对账工作,并对于所有限定性的捐赠项目形成了限定性净资产清单与列支明细,形成了对捐赠收入至支出的闭环管理。
1、在2016年度的工作中,基金会理事会执行机构和各区县分会要继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维护基金会、捐赠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推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老年公益事业。
2、在基金业务活动分项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和内控制度,提升资助立项事先评估、实施过程跟踪评估、项目效果绩效评估的管理制度,建立资助项目全过程信息管理网络,继续完善财务信息管理网络和管理系统,有序推进信息公开进程,提升专业化管理水平。
3、进一步加强对资金保值增值的监督管理,以合法、安全、有效为前提,积极探索各种保值增值的模式。
4、进一步总结区县分会和行业工作站募集和使用资金的经验,完善相关项目追踪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
5、继续加强基金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加强执行机构、各区县分会专职人员和义工队伍的建设,增强整体素质。
6、考虑开展对资助项目的专项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大额资金及大项目的跟踪审计,并完善向捐款人汇报资金运作效果的报告流程,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有效。
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监事会
监事长 吴港平
二〇一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