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以来,我们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法规,先后制订、下发了《基金募集工作流程》、《上海市老年基金物资募集工作操作流程》和《关于加强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区县分会专项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对于切实做好捐赠收入和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了进一步抓好这项工作,确保市会、分会捐赠收入和资金使用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望参照执行。
一、遵守国家法规,严格执行捐赠收入操作流程
我们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和本会制订的《基金募集工作流程》和《上海市老年基金会物资募集工作操作流程》,严格执行操作流程,切实规范捐赠收入的管理。
一是宣传联络。即事先开展沟通联络,主动宣传政策法规,认真答复问询事宜;同时了解掌握具有捐赠意向的机构的经营或经济状况、社会诚信度和实际捐赠能力。
二是明确意向。即本着自愿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及时与捐赠机构接洽,主动介绍本会意见,认真听取对方意见,提出捐赠初步意向。
三是签订协议。即商议确定捐赠方案,起草书面捐赠协议,正式履行签约手续。机构捐赠项目原则上都要签订捐赠协议书;境外捐款项目必须签订捐赠协议书。
四是核准入账。即按照捐赠协议书认定的捐赠金额和付款日期,及时核实善款入账情况;如系实物捐赠项目,应按照捐赠协议书认定的实物品名、数量和交付日期,及时核实物品接收情况,并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五是办结手续。即在确认捐赠善款如数到账、本会对实物评估报告没有异议的情况下,及时向捐赠方出具国家统一印制的接受公益捐赠的凭据;颁发接受公益捐赠的荣誉证书。
六是及时公布。即通过指定的新闻媒体或向捐赠机构通报等形式,及时公布捐赠项目兑现情况和善款、实物入账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捐赠机构的监督、咨询。
二、规范经费管理,认真落实资金使用备报制度
抓好公益经费管理,规范资金收支流程,是确保资金安全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基础管理的中心环节。分会在落实资金使用备报制度时,须注意把握以下环节和规定:
㈠ 备报对象:各区县分会。
㈡ 备报范围:区县分会在支付公益项目费用时,凡单笔金额在2万元及其以上的款项,均属备报范围。
㈢ 备报形式:采用文档纸质形式上报备案。遇有备报事项时,区县分会应认真填写市会统一印制的备报表格。
㈣ 备报内容:按照备报表格所列项目,逐项填写;其中发生金额、资金用途、收款单位、审批手续和支付凭证,务必正确填写;属于公益项目的备报,还应提供受益情况、项目协议、招募文书和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材料。
㈤ 备报时间:备报文件应在备报事项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送交上海市老年基金会办公室。备报文件送交市会之前,分会负责人应在备报文件上签署意见。
三、健全运作机制,努力提高基金增值理财收益
重视投资理财工作,确保基金保值增值,是盘活存量资产,增加资金收益的重要手段;同时,基金增值理财也面临诸多复杂因素和市场风险。我们要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积极稳妥地做好这项工作。
㈠ 加强前期论证工作。遇有基金增值项目时,分会领导须亲自组织前期评估论证工作,对受理机构的资质、风险因素的规避、预期收益的认定和违约发生的应对等因素和情况,进行认真的分析、评估,确保项目实施建立在科学论证和安全保障的基础上。
㈡ 坚持民主决策程序。区县分会确定实施基金增值项目后,应及时将相关计划和方案提交分会理事会或理事长扩大会议讨论。如被采纳通过,分会会长应在基金增值项目报告书上签署意见。整个论证决策过程,要坚持发扬民主,避免个人拍板、仓促立项。
㈢ 建立上报审批制度。会长签署意见后,分会应及时将增值项目报告书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市老年基金会办公室;待市老年基金会理事长会议讨论批准后,方可正式实施。
㈣ 严格项目操作流程。实施基金增值项目,必须切实抓好立项前的评估论证、实施前的协议签订和运作后的跟踪监控。所有基金增值项目实施前,都应与承担理财业务的部门或机构签订书面协议。协议内容应该包括本金总额、增值收益、理财期限、违约追究等事项。
㈤ 把握资金投入比例。用于投资增值的资金应是阶段性的闲置资金。实施基金增值项目,应当在确保年度公益项目支出所需资金的前提下进行。决定实施基金增值项目之前,必须全面掌握财务家底,准确测算理财比例,合理确定投入数额。